部门职责
(一)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 (二)依法对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。 (三)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、标准,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。 [查看详细]
领导简介
党组书记、局长:王风华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陈李虹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肖军 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汪福民 三级调研员 :彭明星 三级调研员 :陈二航 四级调研员:洪 琳
内设机构
市民政局设办公室(政策法规科)、规划财务科、社会组织管理科(行政审批科、社会组织管理局、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)、社会救助科、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、区划地名科、社会事务科、养老服务科、儿童福利科、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、人事科...